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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如何办理夫妻投靠入户?广州公安发布权威指引

2023-09-19 22:36:12 分类 : 热点 来源 : 大洋网 围观 : 331 次

在广州如何办理夫妻投靠入户?广州公安发布权威指引

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近期,不少市民通过广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电咨询:“我投靠老公入广州户口,可以网上办理吗?”“网办夫妻投靠后怎么查询办理进度呢?”针对这类“市外迁入—投靠配偶”业务问题,广州公安户政部门整理了一份办事指南。

【市外迁入—投靠配偶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需要被投靠的配偶有广州户籍。其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配偶在广州的户籍:

(一)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二)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

(三)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需要准备哪些办事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准备的基本办事材料有: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中一方的结婚证。同时,还需结合下列情形提供对应的办事材料:

(一)迁入家庭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

(二)迁入集体户的:如果被投靠人户籍在广州的单位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还需提供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入广州市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无需提供)。

(三)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提交)。

(四)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还需提供夫妻其中一方的博士毕业证及博士学历认证材料,或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博士后相关认证材料;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书面材料。

此外,上述证件中,如果有国外签发的,还需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办理渠道及业务流程】

目前,在广州申办市外迁入—投靠配偶业务的市民,可以预约到窗口办理,也可以直接登录“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

(一)窗口办理。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政务服务—热门服务—户政预约—市外迁入—投靠配偶”上,完成预约后,带齐办事材料按约定时间到窗口提交申请。后续等待公安机关的短信通知领取办理结果即可。

(二)网上办理

1.网上申请。申请人准备好办事材料后,直接登录“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政务服务—热门服务—户政网办—市外迁入—投靠配偶”,结合自身情形完成导办后,完善个人信息、对应上传办事材料后,即完成网上申请,进入公安机关预审核环节。

2.现场核验材料。公安机关预审核确认申请人符合申办条件的,将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短信通知指引预约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线下窗口,现场核验材料原件即可(对于办事材料可通过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核验的,申请人无需现场核验材料)。材料核验通过的即进入公安内部审核流程。

3.结果领取。进入公安内部审核流程后,申请人等待公安机关的短信通知办理入户登记手续、领取办事结果即可(申报时选择邮递的申请人,将通过邮政双向寄递方式收寄办事材料;未选择邮递的,预约到市内任一网点办理)。

另外,上述两种方式中,涉及预约到场情形的,由于“市外迁入—投靠配偶”业务已实现“全城通办”服务,除网上办理的现场核验材料需预约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外,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可在预约界面,选择市内任一网点办理,不限入户地网点。

【常见问题答疑】

(一)审核办理时限一般是多久?

答:对于市外迁入—投靠配偶业务,广州公安户政部门承诺13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网上办理的,自现场材料核验通过起计算),但是补充材料、需调查核实等环节所耗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二)递交申请后如何查询办理进度?

答:申请人成功递交申请后,可通过手机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政务服务—户政—更多—业务查询—户口业务办理进度查询”查询进度。

(三)网办时,迁入地址为集体户的还需要选择所属派出所或街道,如何查询?

答:申请人可通过“广州12345”微信公众号的“微互动”功能,输入“集体户”或《全市公共集体户情况汇总表》等关键词查询。

(四)网上办理后,查询进度时显示“审批类预审通过”,是否可预约到场核验办事材料?

答:是的,申请人可预约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此外,若查询进度界面同时显示“当前状态:审批申请审核中”,说明公安机关已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完成相关办事材料的核验手续,无需申请人现场核验材料,只需等待公安机关的短信通知即可。

(五)网办时收到通知要求补充办事材料时,需要通过现场提交的方式补充吗?

答:一般收到补充办事材料的通知时,建议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政务服务—户政—更多—业务办理—网上办理补充材料”上,补充上传办事材料即可,无需到场办理。

(六)进度查询界面显示业务“已审核通过并您的户籍已核准迁出”,是否可以领取新的户口簿?

答:是的,该进度显示已到办理“入户登记”环节。若申请人在申办时选择邮递领取办事结果的,等待邮递工作人员上门揽件、寄达材料,即可完成“入户登记”环节。若未选择邮递办理的,可预约到市内任一网点办理入户登记并更换居民户口。

目前,市外迁入—投靠配偶业务已实现“跨省通办”,全国除个别地区外,均已实现户口“一站式”迁移,申请人无需回原籍地办理迁出手续。对于少数需回原籍迁出的情形,申请人可免预约到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窗口办理的需到原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网上办理的需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领取),自行回原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七)选择邮政寄递办事材料时,如何了解自己需要向收件员提供哪些材料?

答:进入邮政收件环节后,公安机关会向申请人推送提醒短信,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的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对于未收到短信提醒的,可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政务服务—户政—更多—业务查询—户口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上查看所需准备的材料。

另外,公安机关提醒您,请留意并接听邮政收件员的电话,避免错过揽件时间。若对邮政收件员上门揽件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020)96185-2进行咨询了解。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张丹羊 通讯员:公新文

[ 编辑: 李诗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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